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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教学管理办法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9-25 

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城市建设学院

新图书馆建设工地现场教学管理办法

 

为了利用学校图书馆建设工地,更好地为教学服务,学院鼓励建筑类课程在教学内容与施工进度同步时,尽可能采用现场教学的方法,利用一定的时间到施工现场进行教学。

为了不影响现场施工,保证现场学生的安全及教学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根据教学内容和工程进程,需要进行现场教学的由任课教师向学院写出书面报告。

二、报告应说明现场教学时间、内容、课程、学生班级及人数,在施实现场教学前一周提交,教学院长审批后,由院办办理“准入证”等后续工作。

三、“准入证”由教学院长、学校基建处、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后生效。

四、任课教师在学生进入现场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教师、学生必须戴安全帽,在着衣等方面应符合施工现场规定。不戴安全帽、着衣不符合施工现场规定者,施工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施工现场。

五、带队教师进入施工现场前应与施工管理人员取得联系,要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安排,学生不得嘻戏打闹,不得在危险区域内逗留,带队教师应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。

六、同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0人,班级学生较多时,应分组轮流进入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城市建设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79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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