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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卷管理办法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7-12 
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城建学院
试卷管理办法
 
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主要环节之一,试卷管理是教学管理的关键环节,为了保证课程考核的正常进行,加强试卷管理和保密工作非常必要。根据学校要求,我院对试卷运行及管理工作如下规定:
1.    由各系(部)在考试周前四周下达《教师命题通知书》
2.    命题教师按《命题管理办法》要求按时命题,到学院登记,办理《试卷准印单》后送印刷厂印制试卷。试卷印制好,由学院派专人在印刷厂领取试卷并作好检查工作。
3.    试卷领回学院后,由分管考务的教学秘书分装,封口及登记。
4.    严格作好试卷保密工作,除命题教师、系(部)主任及教学院长、教学秘书外,其他任何人原则上不得接触试卷,特殊情况下经教学院长同意后,方可接触。
5.    未考核的试卷由教学秘书保管,并作好保密工作,期末考试前三周,一般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试卷存放处。
6.    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到教学秘书处领取试卷,监考教师领取试卷时须清点试卷份数。
7   考试完毕后,由监考老师将学生答题纸、试卷样卷、考场记录表一并交教学秘书,教学秘书必须检查答题纸份数与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是否一致。
8.    由教学秘书将考完后的试卷发放给相关教师批阅。
9.    批阅后的试卷由改卷教师按学校要求装订,且交学院资料室保存归档。
 
 
城市建设学院
20076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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