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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建学院公章管理制度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05-10 

学院公章管理制度

 

为规范学院管理,保证对外沟通的连贯一致,经研究决定多学院公章管理做如下规定:

1、涉及人事、财产、重要通知等报告或文件必须经院长签字方可盖章;

2、涉及教学、考务、科研等报告或文件由主管副院长签字后方可盖章;

3、涉及学工、学生奖励等需书记签字后方可盖章;

4、一般的学生证明需素质导师签字后方可盖章;

5、学习成绩的查询或确认需教学秘书签字后方可盖章;

6、学院公章由院办主任管理,手续不全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盖章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

城市建设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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